國務院印發《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部署通過深化改革和制度創新,加快推進科研設施與儀器向社會開放,進一步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。
《意見》指出,近年來,隨著科研投入不斷增加,科研設施與儀器的數量、價值快速增長,覆蓋領域不斷拓展。但重復購置、部門化、單位化、個人化和閑置浪費現象較嚴重,利用率和共享水平不高的問題凸顯。要加快推進科研設施與儀器向高校、科研院所、企業、社會研發組織等社會用戶開放,實現資源共享。力爭用三年時間,基本建成覆蓋各類設施與儀器、統一規范、功能強大的專業化、網絡化管理服務體系,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制度、標準和機制更加健全,建設布局更加合理,開放水平顯著提升,分散、重復、封閉、低效等問題基本解決,資源利用率進一步提高,充分釋放服務潛能,為科技創新和社會需求服務,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有效支撐。
《意見》提出六方面具體措施。一是按照一定的標準和規范建立統一的網絡管理平臺,所有符合條件的科研設施與儀器都納入統一網絡平臺進行管理。二是實行分類開放共享。大型科學裝置和科學儀器中心要將向社會開放納入到日常運行管理;對于科學儀器服務單元和單臺(套)50萬元以上的科學儀器設備,按照不同專業或儀器功能,打破管理單位界線,形成專業化、網絡化的科學儀器服務機構群。三是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