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30日,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主持召開環境保護部常務會議,審議并原則通過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、《環境空氣質量指數(AQI)技術規定》和“十二五”國家環境空氣監測網建設方案。
會議經過認真討論,原則同意修訂后的《環境空氣質量標準》。與現行標準相比較,新修訂后的標準草案作了如下調整:
一是調整了環境空氣功能區分類方案,將三類區(特定工業區)并入二類區(城鎮規劃中確定的居住區、商業交通居民混合區、文化區、一般工業區和農村地區);
二是調整了污染物項目及限值,增設了PM2.5平均濃度限值和臭氧8 上一篇:生物行業聚焦十大熱點新聞 下一篇:PCR操作分享